課程介紹
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:專業施工人員:裝潢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,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、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訓練達二十一小時以上者。應增加四十小時以上有關混凝土、金屬工程、疊砌、粉刷、防水隔熱、面材舖貼、玻璃與壓克力按裝、油漆塗裝、水電工程及工程管理等課程。
教學內容
1.始業式
2.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相關法規
(建築法、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、公寓大廈管理條 例)
3.建築技術規則室內裝修及防火避難設施相關規定
4.建築防火材料暨應施商品檢驗及檢證登錄業務(含建築用防火門窗)
5.室內裝修有關電氣設備、給排水衛生設備
6.室內裝修有關空調系統及消防設備之施工
7.室內裝修施工安全防護措施
8.室內裝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環保相關法規
9.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核許可申請實務(含住宅及一定規
模以下裝修簡化申辦程序、竣工查驗及裝修合格證明
申辦)
10.設計及施工管理介面整合
11.測驗(1)
12.污工工程:混凝土、疊砌、粉刷、防水隔熱
13.金屬工程
14.玻璃與壓克力按裝
15.油漆塗裝、面材舖貼
16.水電工程:機電方面(含水電與弱電)
17.水電工程:空調方面(含空調與通風)
18.水電工程:消防方面(瓦斯、消防設備、廣播)
19.工程管理
20.其他:隔間天花
21.測試(2)
優惠辦法
1.新生報名9折優惠。
2.本部設計系列舊生、營建署講習舊生與各縣市裝修/木工公(工)會員可享85折優惠。